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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急诊负一层库房新增监控及院区新增门禁报价要求

发布时间:2026-08-19      浏览:653 次

一、本工程为检验科、急诊负一层库房新增监控及院区新增门禁项目,具体工作量及要求如下:

(一)按招标清单报价。

(二)垃圾清理及外运。

(三)本工程施工时间必须听从甲方安排的时间段进行施工,施工期间需做到随做随清,保持清洁。

(四)本项目最高限价16000

二、本项目运输费、人工费、管理费、税金、施工完成后现场清洁费等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各单位报价时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再增加。

三、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四、工期:7

五、质量标准:合格

六、请投标人将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599101413@qq.com,请将“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报名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相关信息写在邮件正文中。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没有报名登记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通过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21日下午17:00前。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验收合格后付清全款。

、请各报价单位按清单报价。本次招标范围内的项目,一次性包干,增加项目按实结算。

、本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响应及特殊情况规定

(一)满足比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单位数量达3家及以上的,公开比价采购,由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中标。若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有两家及以上,则现场采用二次报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二)满足比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单位数量仅有2家的,则现场转变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三)满足比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单位数量仅有1家的,则现场采用议价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报价投递时间及地点

2026824号上午930前;行政楼114评标室

十二、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葛海兵  17705286836

附件1: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检验科、急诊负一层库房新增监控及院区新增门禁报价清单

附件2:资格承诺函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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