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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瓶装矿泉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9      浏览:655 次

一、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为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瓶装矿泉水采购项目,合同服务期限3年,采购总数量30000瓶,规格350ml饮用天然矿泉水。每年供货10000瓶,每年分2次供货,每次供货5000瓶,三年合计6个供货批次,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二)采购用于医院会议接待、行政办公、院内应急保障、院内各类活动使用。供应商负责产品生产定制、包装、运输、装卸上楼、售后等全部工作,医院按实际收货数量结算货款。

二、报价范围说明

投标报价为综合包干单价(元/瓶),包含货物、包装、运输、装卸上楼、税费、LOGO瓶身设计、排版修改、实物打样等全部费用,无隐形附加收费,合同周期内单价固定不变。

三、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1.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资质;

2.投标时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

3.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方面行政处罚记录,提供食品安全无处罚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四、合作期限合同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最长合作总时长不超过三年。

五、项目核心商务要求

(一)报价标的:350ml定制LOGO瓶装矿泉水综合包干单价(元/瓶),合同期内单价固定不变。

(二)供货要求:每年分2批次供货,每批次5000瓶;医院提前通知到货时间,供应商送货至院内指定地点并完成搬运上楼。医院有临时应急订单,供应商需响应周末、节假日应急供货。

(三)LOGO定制供应商使用医院提供LOGO源文件完成标签设计,可按医院意见多次修改、实物打样,经医院确认后批量生产;全部设计、打样、制版费用包含在报价内,标签不得遮盖国家强制标识;设计稿件使用权归医院。

(四)到货验收:医院现场验收数量、保质期、包装、LOGO印刷质量。货物到货剩余保质期不低于总保质期80%,临期、破损、漏液、印刷瑕疵货品医院有权拒收退换。

(五)售后处置:收到质量、包装、印刷问题反馈,供应商3小时内响应,执行包退包换;每次送货提供签收单,建立供货台账,作为对账结算依据。

(六)结算方式每次送货核对完成后,凭确认签收单及合规增值税发票,一次性付清当次货款。

(七)特殊解约:医院因规划调整,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终止合同,互不赔付违约金。

六、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七、最控制价:1.1元/瓶

八、报名方式:请投标人将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61206448@qq.com,请将"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报名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相关信息写在邮件正文中。报名需提供下列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没有报名登记的投标人,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通过并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五)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824日17:00前。

九、投标响应及特殊情况规定

(一)满足比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单位数量达3家及以上的,公开比价采购,由最高报价的投标单位中标。若最高报价的投标单位有两家及以上,则现场采用二次报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二)满足比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单位数量仅有2家的,则现场转变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三)满足比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单位数量仅有1家的,则现场采用议价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投标投递相关规定

报价投递截止时间:2026年0826日上午10:00前

递交地点: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楼114评标室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88773616

踏勘答疑:报价单位可自行现场踏勘;对招标文件存在疑问,须在收到文件1日内书面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其他说明

(一)本招标文件全部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任意条款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单位须服从医院后勤管理,落实简约环保包装,落实绿色采购。

附件1:矿泉水采购项目需求清单

附件2:资格承诺函

附件3:食品安全无处罚承诺书

附件4:报价函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6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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