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公告
尊敬的病员、家属及市民朋友们: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现将我院最新疫情防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门诊患者
1.我院实行全预约分时段就诊,请务必提前预约挂号
预约平台:推荐使用“镇江四院镇江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号、医院服务台预约电话(0511-84448272)、医院官网(www.zj4y.net)、门诊自助机、医生诊间预约等六种方式进行预约。
(“镇江四院镇江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
(支付宝生活号)
预约取号,分时段就诊。就诊当天,就诊者根据自己预约的时间段起始时间提前30分钟进行取号,患者在支付宝可以直接取号,也可以选择在院内自助挂号机上取号,或者到人工挂号窗口取号,请凭预约成功凭证在预约时段起始时间前30分钟进入候诊区。
2.请正确佩戴好没有呼气阀的医用口罩,凭当日“苏康码”“行程卡”绿码入院,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无“苏康码”的人员须出示身份证件,须填写《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患者门诊/住院承诺书》,如实告知病情及相关情况,并提供住址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申领“苏康码”请扫描上面二维码)
(申领“行程卡”请扫描上面二维码)
3.门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应当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并做好手卫生,避免不必要的陪诊,就诊实行“一医一患一诊室”制度,就诊人员按序进入诊室。排队时,须保持一米间距,候诊时,须严格执行间隔入座,并保持有效距离。
4.有以下流行病接触史或高危职业史的人员请直接到发热门诊,或主动告知预检分诊工作人员,由专人陪同至发热门诊就诊:
(1)28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28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3)28天内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14天内在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5)28天内入境人员;
(6)7天内来自中高风险所在市的低风险地区,并有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的;
(7)高风险职业人员,如海关进口冷链货物从业人员如装卸工、司机等,有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的。
二、住院患者
1.住院患者须提供“苏康码”“行程卡”进行核验,并经流行病学史筛查。
2.择期患者应在入院前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确认核酸结果为阴性,并完善血常规、胸部CT等检查,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办理住院手续。
3.急诊患者应完成血常规、胸部CT和核酸采样后,收治于病区“缓冲病房”,待核酸阴性后再转至普通病房。
4.医院病房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谢绝探视,鼓励通过电话、微信、短信、视频等形式探视。
5.住院患者按照非必须不陪护原则,确因病情需要,经门诊医生评估,可限陪一名固定人员,由病区护士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查看拟陪护人员身份证、“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检测体温正常后签发陪护证。
6.具有以下任何一条者不得担任陪护:
(1)28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28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3)28天内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发热和/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14天内在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5)28天内入境;
(6)高风险职业人员,如海关进口冷链货物从业人员如装卸工、司机等;
(7)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者。
7.住院患者及陪护均需签署《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患者门诊/住院承诺书》。
8.陪护人员进入病区需出示陪护证、身份证,出示 “苏康码”“行程卡”绿码,正确佩戴口罩,体温监测正常。
9.患者和陪护请加强个人防护,不允许聚集聊天或到其他病房串访。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原则上统一在食堂订餐,避免家人送餐导致病区人流增加,住院患者和陪护不得离开院区。
10.病区每天对陪护人员体温测量2次,填写陪护人员每日调查表,查看“苏康码”且为绿码并记录。如陪护人员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向医务人员报告。
三、“愿检尽检”核酸检测服务
为满足广大市民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需求,及时有序提供检测服务,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缩短采样等待时间,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愿检尽检”要求,我院开设了“愿检尽检”核酸检测服务。
1.“愿检尽检”人群范围
除应检尽检(有流行病接触史的、中高风险地区来镇人员、境外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家属、门诊手术患者、开展内镜检查等高风险操作的患者)人群以外,如出差、出国、返乡等需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或自愿检测的人员。
2.采样地点: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正东路入口处
3.采样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日上午08:30-11:00 下午13:30-17:00
4.注意事项
需检测人员要提前做好体温监测,佩戴医用口罩,带身份证,自觉排队等候采样,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采样结束立即离开。如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请到设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
为了确保您及家属的安全,希望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祝您早日康复!
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 镇江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1月26日